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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电动平板车大车行走电源改造更新

【信息日期:2021-07-16】【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2.2 交货地点:渤船集团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2.5 总投资额:64.96万元;

2.6 标段名称(二标段):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电动平板车大车行走电源改造更新;

2.7 标段内容(二标段):30T电动平板车1台;75T电动平板车4台;100T电动平板车1台;150T电动平板车2台;总计改造更新8台;包括电动平板车的制作、运输、安装、调试、操作人员培训、交验以及售后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2.8 招标控制价(二标段):人民币28.96万元整。

2.9 招标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不可兼投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制作、运输、安装、调试、操作人员培训、交验以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

3.4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项目招标内容经营范围。

3.5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领取时间: 2021717日至2021721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下午13时至1630分。                                    

4.2 报名方式: 凡符合上述第三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参加投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4)以上资料需要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或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mahaonan915@cntcitc.com.cn邮箱,进行网络报名                                                   

4.3 招标文件的售价每本RMB 500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2021810930分。

5.2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召开的开标会。

5.5 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要求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32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徐悦莹

联系电话:0429-2792658

 

招标代理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大厦AC1109  

邮政编码:110000

联 系 人: 王振                  

联系电话:024-2513800013841884377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020004961920036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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