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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三河流域垃圾专项整治项目-运输车辆及勾臂车采购

【信息日期:2021-07-1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1.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三河流域垃圾专项整治项目-运输车辆及勾臂车采购已由葫发改审发【2020】8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压缩式对接垃圾车。

3.建设地点:葫芦岛市

4.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压缩式对接垃圾车生产资格或销售资格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网站名称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并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压缩式对接垃圾车生产资格或销售资格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内容含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报名成功截图,加盖公章扫描件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葫芦岛市三河流域垃圾专项整治项目-运输车辆及勾臂车采购+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至招标代理2467446464@qq.com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及邮件报名,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6.2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0.5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805日上午09:30,开标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约定地点。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徐先生

   0429-3356077

代理机构:辽宁中天德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刘璐

   话:0429-26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