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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白塔满族乡中心小学室外竖向项目

【信息日期:2021-07-09】【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兴城市白塔满族乡中心小学室外竖向项目(项目名称)已经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兴城市白塔满族乡中心小学室外竖向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工程地点:兴城市白塔满族乡

2.2开、竣工时间:2021810日—20211116

2.3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4招标范围:室外竖向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叁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

3.2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3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投标截止时间:2021730  09:30时整

5、开标地点: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6、投标保证金:3万元。

7、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79日至202171308001600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并报名,同时将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947887449@qq.com(发送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或电子版方式给到各投标人。

投标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1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近三年与本工程相类似工程业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8、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2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兴城市教育局

联 系 人:  孙健

联系电话:  0429-5332039

招标代理人: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兴城市兴海北街164医院东侧

联 系 人:  那雪         

联系电话:  0429-53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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