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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交通运输综合信息中心(一期)工程可研和初步设计招标

【信息日期:2020-12-0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 年第 5 号令),贯彻落实葫芦岛市政府领导部署的重点工作,实现从源头上彻底整治道路运输安全隐患的任务目标,通过借鉴杭州、宁波、盘锦等地区交通运输综合治理的先进经验,结合葫芦岛市实际交通运输现状,拟启动葫芦岛市交通运输综合信息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并同步开展“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

建设完善应用系统,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为重特大事故发生前的车辆运行情况提供事后分析参考,对全市出租车进行动态监管,为交通局、运输业户、从业人员提供丰富的服务方式和全面的信息服务内容。适度建设公路、路政系统,公交、港口整合现有系统,加入移动执法、移动办公、视频会议等信息元素。同时完善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建设,以及建设完善支撑系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元)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综合信息中心一期工程可研及初步设计服务 780000.00
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合同履行期限:2021.01.01-2021.03.31
1.3质量标准:合格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
2.4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亏损。
2.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2.7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地点:葫芦岛市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3方式:以下所有资料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qc12356789@126.com确认报名资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3.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5.1时间:2020年12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交通局            
地    址:葫芦岛市交通局
联 系 人:王东超     
电    话:0429-205010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飞路            
联 系 人:王健             
     电   话:0429-3158818